2020.4.27《自由去死:终极工具与终极价值》之三

“不自由,毋宁死!”不论是翻译,还是原话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,都令人心潮澎湃。

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夕,Patrick Henry于Virginia州议会上的慷慨演讲,最终成功敲响了大英帝国的第一次殖民丧钟。美国1776年7月4日正式独立。13年后,法国大革命爆发。在法国大革命后,一个至今传遍世界,也让孙中山心仪不已并在中国人世界里一度广为宣传的口号,便是以“自由”带头的“自由、平等、博爱”(Liberty, Equality, Fraternity)。

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100年里,如果只看反殖独立、创建共和、穿梭远洋自由贸易这类辉煌历史,会误以为那是一个壮丽的“自由一百年”。不过,法国大革命中的女革命家、政治家罗兰夫人(Madame Roland)会泼你一盆冷水。这位让巴黎政界几乎都为之倾倒的大才女,在法国大革命后4年,被暴民政敌推上断头台,结束仅仅39岁的生命。

临刑前,罗兰夫人留下警世名言:“自由自由,多少罪恶,假汝之名以行!”

罗兰夫人一点也没有夸张。在1792到1794大约两年多时间里,巴黎断头台砍下了至少6万多颗脑袋!那或许的确是个自由的时代,更是个疯狂血腥的时代。但是,当年还年少的我接触到罗兰夫人的著作中文版时,完全感到疑惑。“自由怎么会是罪恶?”随便翻翻,不看了。

我是错的。1840年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打开通商口岸并殖民香港,1860年英法联军第二次鸦片战争火烧圆明园,1900年八国联军长驱直入北京紫禁城和颐和园洗劫。这些,都是自由国度来的军队,都是以“自由”口号或立宪、或独立、或革命、或共和的自由国家。更懂事一点之后,我才终于明白,罗兰夫人是对的,她道出的是至理名言。

打着自由旗号的人、打着自由旗号的党派、打着自由旗号的国家,干的事未必是给别人自由。

美国黑奴尽管早在1865年就因南北战争结束而“解放”,但是,他们是等到100年后的1965年国会通过了《投票权法》,才终于有法定投票权。美国的妇女,只稍稍比黑奴好一点,是在1920年宪法修正禁止性别歧视后,才具有选举权。你不觉得很讽刺吗?“不自由,毋宁死!”响彻云霄之后1年,美国独立了,但是,之后145年,美国妇女才获得平等选举权利;之后190年,美国黑人才获得投票权利!

后来我查阅古希腊、古罗马的“自由观”,呵呵,就是这样:不论是希腊城邦,还是罗马共和国,国民划分为享有治理权力的贵族、拥有政治权利的(男)市民、没有政治权利的(外来)居民、只有干活职责的奴隶(工人)。换言之,不管什么自由、民主的鼻祖,首先,女人没份,其次,工人没份,外来者,当然更没份。

古希腊、古罗马的市民或公民自由吗?他妈的自由得不得了!他们都不需要干活,他们每天就聊天、辩论、欣赏艺术、运动竞技,有烽火时才披甲上阵去打仗。

我年轻的时候,没读什么古希腊、古罗马历史,但是,我读莎士比亚的《凯撒》(Julius Caesar)。最吸引我的一幕,就是那个给凯撒捅上最后一刀的Brutus和准备为凯撒复仇的Antony两人在广场上对着大群罗马公民的经典演讲。当年我总是要笑骂莎翁,笑他写剧都把观众当傻瓜。两个贵族主角是如此的精明,演讲是如此的精彩,怎么底下拥有民主自由政治权利的罗马公民群众,却是表现得那么愚蠢?《凯撒》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啊?

在我搁下《凯撒》的40年里,看过马来西亚多届的全国大选,经历了台湾从总统到县市长的大小选举,再到近年以来惊骇于香港、台湾废青不可理喻的行为,以及马来西亚慕洋狗、民主胶们的脑袋装屎,我才终于恍然大悟,莎翁真不愧是属于全世界的大师啊!400多年前他就完全看到了自由民主的市民是多么的愚蠢!(待续)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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